近来,由内蒙古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某某过错致人重伤罪一案经人民法院作出判定,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被告人韩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均系某公司装置队管工,二人平常联系杰出并无宿怨。2024年9月3日17时30分左右,被告人韩某某在完毕一天的作业后,违背公司规则运用高压外表的气管吹身上的岩棉、尘埃。此刻,韩某某一时鼓起,为了恶作剧而将该高压气管怼到正在拧螺母的被害人王某某的肛门处,王某某随即感到一阵疼痛躺倒在地,后在韩某某的搀扶下到厕所排气未果,随后被韩某某送往医院就医。经医师诊治,王某某系创伤性结肠决裂、腹腔感染、腹膜炎等,其结肠经手术被彻底去除。经判定,王某某损害所造成的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韩某某向被害人王某某补偿人民币21万元。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活跃补偿被害人的法定、裁夺减轻、从轻等情节,人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定。(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常煜)